这是另一个来自但是仍然经过了改编的我亲身经历的故事。
上学期在北大深圳研究生院——一个多少与世隔绝的世外学园,我给两个一年级法律硕士班开设必修的《法理学》课程。因为要收取作业,我试图招聘两名课代表。始料不及的是,两个共三百人的班级,报名的同学有一百零八人,以致于我最后只得仿效贺老师"罢招"。
这学期在北大本部给一年级的法学硕士——就是你们了——上《法律经济学》课,十名同学选课。我希望有一名同学担任课代表,但是无人报名。
课代表这份工作是一个在福利经济学家看来具有外部效应的服务:其他同学是在搭便车。这再次例证了正外部性的无效率。但是有趣的是,我的前后两次经历的实际结果却又截然相反:一次是供给过剩,一次是供给不足。后者符合福利经济学的预期,说明你们刚刚学了法律经济学就有了经济学的"感觉"。但是前者却成为了反证。而且前者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。比如我课上举的"美丽"外部性,就常常出现过度供给——芙蓉姐姐是一个例证(不要让芙蓉姐姐看到啊~~)。
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做"亏本"的买卖?是哪里出了问题?请用福利经济学或者其他你所知道的经济学加以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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